广东省项目管理协会关于收取2017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了发挥协会的枢纽和桥梁作用,向会员单位提供更优质服务,根据《广东省项目管理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二、十三条的规定,请你单位按照下列对应的缴费标准,于2017930日前通过单位基本账户将2017年会费汇入协会基本账户:

(一)会长单位缴纳会费2万元/年;

(二)常务副会长单位缴纳会费1.5万元/年;

(三)副会长单位缴纳会费1万元/年;

(四)常务理事单位缴纳会费5000/年;

(五)理事单位缴纳会费3000/年;

(六)会员单位缴纳会费1000/年。

汇款时,说明为“2017年会费”,并准确填写下列信息:

开户名称:广东省项目管理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寿路支行

银行账号:440501 581108 00000047

汇款后,请将相关回执通过电子文件的方式发给秘书处(以其它方式汇款的,请在回执上注明单位全称),秘书处将开具专用收据作为扣税凭证。

感谢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

 

联 系 人:陈炽明    电话:020-38895993  15802027878

电子邮箱:gpma@vip.163.com    908792487@qq.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侨林街3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25C

 

 

广东省项目管理协会   

二○一七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