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项目管理协会关于催缴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8年6月26日协会印发《广东省项目管理协会关于收取2018年会费的通知》(粤管协字〔2018〕1号)后,大部分单位已按通知要求缴纳了会费,但仍有部分单位至今未缴纳会费。请未缴纳会费的单位,于2019年1月25日前按《广东省项目管理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二、第十三条规定交纳2018年度会费。尚未缴纳2017年度会费的单位,请一并缴纳。
一、会费标准
会长单位20000元/年;
常务副会长单位15000元/年;
副会长单位10000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5000元/年;
理事单位3000元/年;
会员单位1000元/年。
二、汇款帐户
户 名:广东省项目管理协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寿路支行
账 号:440501 581108 00000047
汇款用途请注明“2017年会费”、“2018年会费”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炽明 电话:020-38895993 15802027878
电子邮箱:gpma@vip.163.com 908792487@qq.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侨林街3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25楼C室
四、其他事项
汇款后,请将回执电子文件发给秘书处(其他方式汇款的请注明单位全称),秘书处将开具专用票据作为扣税凭证。
感谢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
广东省项目管理协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