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项目管理协会关于催缴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8年6月26日协会印发《广东省项目管理协会关于收取2018年会费的通知》(粤管协字〔2018〕1号)后,大部分单位已按通知要求缴纳了会费,但仍有部分单位至今未缴纳会费。请未缴纳会费的单位,于2019年1月25日前按《广东省项目管理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二、第十三条规定交纳2018年度会费。尚未缴纳2017年度会费的单位,请一并缴纳。

一、会费标准

会长单位20000元/年;

常务副会长单位15000元/年;

副会长单位10000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5000元/年;

理事单位3000元/年;

会员单位1000元/年。

二、汇款帐户

户  名:广东省项目管理协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寿路支行

账  号:440501 581108 00000047

汇款用途请注明“2017年会费”、“2018年会费”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炽明    电话:020-38895993  15802027878

电子邮箱:gpma@vip.163.com    908792487@qq.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侨林街3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25楼C室

四、其他事项

汇款后,请将回执电子文件发给秘书处(其他方式汇款的请注明单位全称),秘书处将开具专用票据作为扣税凭证。

感谢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

 

 

广东省项目管理协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