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工作方案出炉

 

 

今后,企业在广东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办学、改革中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日前,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信厅、人社厅、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工作方案》,提出力争到2020年,建设培育100家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发挥企业引领示范作用,推动重点产业领域深化产教融合。

 

  该方案明确,要重点建设培育主动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优质企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重点产业企业,以及家政、养老、托幼、健康、旅游等现代服务领域的龙头企业。主营业务为教育培训服务的企业原则上不纳入建设培育范围。

 

  那么,怎样的企业才符合建设培育条件?方案明确,须是在广东省内(深圳除外)注册的法人企业,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管理等要素,依法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在实训基地、学科专业、教学课程建设和技术研发等方面稳定开展校企合作或产教融合服务。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办理,采取先建后认的方式。

 

  进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可以享受按投资额的30%抵免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建设实训基地优先获得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贷款申请资格并给予利率优惠、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可领每人每年4000—8500元培训补贴等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