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审计思路与关注重点

 

政府购买服务是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改革抓手。依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及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要求,在审计中应紧扣“该不该买—怎么买—买得值不值”三条主线,突出审计重点、靶向发力。

 

紧扣该不该买,守住“边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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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购买主体

只有各级国家机关可作为购买主体,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既不能作为购买主体,也不能作为承接主体。在审计中,可依托国库集中支付数据,以购买合同内容为载体,结合购买主体权责清单开展核查。重点筛查购买事项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内事项;或名义上行政机关购买,实际承接方就是本系统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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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购买内容

严格对照指导性目录和6项不得纳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重点审查:是否将政府应直接履职事项外包;是否借购买服务之名搞变相用工;是否将工程或与工程打包的项目伪装成服务,是否存在借道变相举债融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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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事业单位履职情况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依靠财政全额拨款提供公共服务,应当直接履职。重点审查:是否又花钱向第三方采购本应自己履职事务,形成“既养人又买服务”的双重支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作为承接主体时,查其是否当“甩手掌柜”,层层转包给第三方。

 

 

紧扣怎么买,把住“流程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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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环节

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必须在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未列入预算不得实施。结合预算一体化系统数据,筛查集中采购目录内限额以上服务是否漏编政府采购预算,以及预算科目是否“挂羊头卖狗肉”混入货物、工程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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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环节

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化整为零拆分规避招标;是否存在先干活后补手续,合同履行早于采购时间;是否存在承接主体资质不符或信用不良供应商仍入围。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须重点复核理由是否充分、定价是否贴近市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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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环节

合同条款须完整涵盖服务内容、期限、数量、质量、价格及结算方式;权利义务与违约责任不可缺;合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跨年合同须满足“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稳定、价格波动小”条件;签订后依法公告。

 

紧扣买的值不值,算清“效益账”

 

 

 

坚持花钱必问效。一看绩效目标是否细化量化、与资金规模匹配;二跟资金流,查超进度付款、长期挂账拖欠、截留挪用;三核履约实况,通过检查服务台账、数据比对、实地走访和询问受益对象,验证服务是否到位、标准是否达标、群众是否满意,重点揭示“有合同无服务”“有服务无质量”等问题。

在政府购买服务审计中,要以目录为界、以预算为源、以采购为轨、以绩效为尺,用数据比对找疑点、用实地核查验真相,推动政府购买服务真正“买得合规、买得透明、买得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