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上线“穗建实名”“穗建安薪码”等功能

 

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园林局,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源头保障农民工工资,进一步完善欠薪风险监测预警防控,依法高效处置欠薪欠款纠纷,构建不出工地大门化解欠薪问题机制,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劳资纠纷联动处置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市建管平台)进行了优化升级,对于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含市管综合管廊项目,下同)新增移动端使用的小程序、按项目生成欠薪投诉二维码等功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实现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全覆盖。依托“穗好办”APP上线“穗建实名”小程序功能,引导工人主动完成实名登记与考勤,便于工人实时掌握个人考勤及工资发放情况,并在退场前确认工资已结清或获取企业下月发放承诺。同时,指导工人以实名考勤数据为依据,通过市建管平台依法合规反映诉求,推动企业积极化解劳资纠纷,营造工人自觉参与实名管理、企业主动保障劳动权益的良好氛围。

(二)切实畅通工人维权途径。通过为每个项目生成唯一的“穗建安薪码”,进一步拓宽工人欠薪问题反映途径。工人可在施工现场直接扫码反映所在项目欠薪情况,实现欠薪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吸附化解在项目现场,稳控在属地范围,做到问题不出工地、纠纷就地解决。

(三)强化欠薪风险源头治理。完善欠薪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置欠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遏制越级上访、重复投诉、群体性事件及恶意欠薪等突出问题。构建“项目自查、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全程可溯”的闭环治理体系,提升根治欠薪工作的规范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切实维护建筑工人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建设领域和谐稳定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功能

(一)移动端APP。工人可通过“穗好办”APP进入“穗建实名”小程序,使用实名登记、扫码进场、查看考勤与工资信息、完成工资确认及退场确认等功能,并可通过“穗建安薪码”提交欠薪线索。

(二)“穗建安薪码”。市建管平台为每个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生成唯一专属二维码,实现“一项目一码、码随项目走、问题可追溯”,为工人提供便捷的数字化维权通道。工人可通过微信扫码快速提交欠薪信息,系统自动纳入闭环处理流程,确保线索及时响应、有效处置。

三、“穗建安薪码”实施流程

(一)生成及制作。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完成信息登记审核后,市建管平台自动生成项目专属“穗建安薪码”。对于新开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在项目首次调整为“正在施工”状态后的5日内,将二维码同步设计制作于维权信息告示牌上;对于已开工项目,须在5日内将二维码打印并张贴于维权信息告示牌等醒目位置,或重新设计制作维权信息告示牌。

(二)登记及提交。工人遇工资拖欠问题时,可随时扫描施工现场“穗建安薪码”,进入欠薪反映通道,根据提示填写姓名、联系方式、欠薪时段及金额等信息完成提交。市建管平台自动生成工单编号,并实时推送至相关责任人员,确保线索响应及时、过程留痕、全程可溯。

(三)处置及闭环。“穗建安薪码”接收的欠薪线索由市建管平台推送至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参建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5天内核实解决并反馈,建设单位负责督办。未解决的,线索同步推送至项目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由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15天内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督办,记录督办情况并反馈督办结果;如超过15天仍未解决的,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继续跟进,必要时组成联合执法组到现场处置。

四、其他功能优化

(一)工人实名登记。分为基础信息与详细信息两阶段。工人填写基础信息,同步签订(简易)劳动合同/用工书面协议后即可快速进场考勤,五天内须补全登记详细信息。

(二)批量工资确认。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务员可在平台“工资分账—工资确认单发起”界面批量发起工人工资确认流程。

(三)工人退场流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务员可在“实名制—工人登记—工人批量退场”界面批量发起退场,工人于小程序确认后完成线上退场。

(四)电子围栏考勤。不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经向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后可采用电子围栏方式实施考勤,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确认后向我局来函报备。非房建类工程管理人员及工人,以及房建类不进入作业区的管理人员,均可通过该方式考勤。

(五)已竣工待交付阶段使用。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竣工后,市建管平台继续提供人员考勤数据推送与工资发放相关服务。

(六)项目信息查询与管理。市建管平台向施工企业开放项目综合查询功能,全面展示项目基本信息、人员考勤、工资支付、欠薪线索处理进展及预警情况,助力企业实现跨项目、全流程动态监管与风险防控。

五、附则

本通知自2025年12月1日起实施,交通、水务、林业园林工程项目参照执行。相关系统操作指南详见市建管平台首页“办事指引”界面,有关培训安排将另行通知。

专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4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驰,83124853;宋毅,33972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