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布
《佛山市城市更新项目“一件事”办事指南》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佛山市城市更新项目“一件事”办事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2026年工作要点》工作部署,结合《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审批“益晒你”行动方案(2025年修订版)》相关要求,优化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我局牵头研究制定了《佛山市城市更新项目“一件事”办事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4日
佛山市城市更新项目“一件事”
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城市更新项目“一件事”适用于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且工程投资超过100万元的符合规划且所涉建筑主体符合消防设计要求的工程项目,包含下列四类项目:
(一)老旧小区更新改造项目,是指对城镇住宅小区用地红线范围内全体业主共有部分及小区用地红线外与主干网衔接的配建基础设施实施更新改造的项目。
(二)城中村改造项目,是指对一个或多个已列入城中村名录的行政村(社区)范围内集体所有用地及其地上建(构)筑物实施拆除新建、拆整结合或整治提升的项目。
(三)老旧街区改造项目,是指对建成有一定年份,现状或历史上商业业态较为集中但不属于历史文化街区的老旧商圈或商业街实施更新改造的项目。
(四)老旧厂区改造项目,是指对建成有一定年份但不属于工业遗产的老旧工业厂房通过保留建筑方式改造为办公、文创、零售、餐饮、展览等商业或文化功能的项目。
二、服务事项
城市更新项目“一件事”的办理范围:
(一)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的相关审批事宜
包含必办审批事项和可选审批事项。
必办审批事项为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依据工程类型办理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市政类)事项。
可选审批事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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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工许可阶段的相关审批事宜
包含必办审批事项和可选审批事项。
必办审批事项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验线。
可选审批事项包括:



(三)竣工验收阶段的相关审批事宜
按照联合验收相关审批流程执行。
三、服务对象
城市更新项目实施单位。
四、受理条件
项目已完成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五、受理情形分类
受理情形分为简易情形、并联情形和一般情形。
(一)简易情形是指,无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直接申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情形。适用于建设内容均符合《佛山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的项目。
(二)并联情形是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申请情形。适用于相关设计文件齐全且已选定施工单位的企业投资项目。
(三)一般情形是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分开申请情形。适用于其他不属于(一)(二)情形的项目。
六、材料清单
以相关审批事项材料清单为准。
七、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上注册个人信息,确认阅读协议,开通个人账户。
(二)申请:申请人根据办事需求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找到相应事项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化材料提交确认。
(三)审查决定: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相关许可决定材料;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四)制证发证。通过系统电子证照方式送达,申请人自行登录系统查询。
流程图见附件。
八、承诺办理时限
以各事项审批部门公布为准。
九、咨询方式
(一)电话咨询。(0757)12345。
(二)现场咨询。各区、镇街政务服务中心“一件事”服务窗口。
十、办理渠道
线上申请:通过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等申请。
十一、结果送达
在线查询: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等。
十二、窗口工作时间
以各区、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公布为准。
十三、监督电话(区号)
(0757)12345。
附 件


